(天啊!新聞看這些,可憐可憐台灣人吧!)
這是個不錯的特別企劃,
是最近的熱門話題之一,
不知道現在的小四生會不會有種
「媽,我上電視了!」的感覺。
看來是驚蟄的春雷打通了阿同伯的任督二脈,
讓他不吐不快,
文﹕許寶強
(明報 2007-06-25 論壇-思潮)
過去10 年在文化領域最為核心的變化,也許不是個別社群的特殊訴求的湧現,也非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的興起,而恐怕是民粹主義(populism)和犬儒主義(cynicism)的氾濫。
寫於回歸10 周年前夕,難免要為過去10 年做一次簡單盤點。儘管九七後,社會經濟表面上了大起大落,但金融和地產主導的基本結構依然健在。數碼港、中藥港、迪士尼、物流中心等大計,今天回看,似乎都只是「股照炒、樓照賣」這主旋律外幾個微不足道的和音,自七八十年代日益加劇的貧富分化,過去10 年仍然繼續。統計處剛發表的《香港的住戶收入分佈》顯示,量度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由96 年的5.18,升至06 年的5.33;06 年收入最高的10%家庭與收入最低的10%家庭比較,月入差距高達51.75 倍,96 年差距則是38 倍。
相對於社會經濟結構,政治領域的改變也許多了一點。儘管雙普選仍遙遙無期,但回歸後的遊行、傳媒、司法制度和立法機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特區政府;儘管問責官員經常不用負責,但政府也確實被迫換了幾個主要官員。不過,與經濟領域類似,過去10 年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也是變化不大,民主化只是雷聲大雨點小,殖民時期遺留下來、公務員主導的政治體制,仍然繼續「做好份工」。
或許,過去10 年香港真正深刻的變化,是在社會經濟結構和政治體制以外,也就是在文化領域中發生。最顯而易見的變化,恐怕是近年興起,由社區活躍分子和環保人士發動,針對市區重建和各類經濟發展大計的「文化╱文物╱生態保育運動」,以及同樣在近年興起,由宗教和政治保守力量發動,針對性別議題的「文化戰爭」。不過,另一同樣深遠和廣泛的文化轉變,也發生在過去10 年的教育領域。
對政府、商界和其他保守政治力量來說,這些轉變中的文化政治動態,是由個別社群的特殊訴求催生,例如性少眾「對社會道德的挑戰」或教師的「不願求變」;相反,一些社會運動圈的朋友則嘗試把這些文化政治動態的轉變,理解為權力集團有心栽花的結果,例如教改是由商業主導和不民主政治所推動的,甚至是在「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意識形態影響下的必然後果。在這種對立的視野下,我們不難理解,主導過去10 年教改的文化政治,主要表現在政府和教師工會之間的對抗性鬥爭。
■ 蔡宛芬
上周日拜讀謝炎堯醫師大作「檢討兩性平權政策」,深感謝醫師對於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下文簡稱婦權會)所推行之性別主流化政策多有誤解,特此說明:
自一九九五年聯合國世界婦女大會宣布「性別主流化」政策以來,超過十年的時間,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WHO、APEC及世界各國無不在其組織中推行性別主流化,而台灣因為被摒除於聯合國之外,才在十年之後開始跟上國際社會的腳步實行性別主流化。
性別主流化政策的理念,是希望無論任何議題,兩性都能公平地參與及影響價值的決定、塑造發展的方向及分配機會,並能平等地獲得社會資源。因此,謝醫師所提的「婦女保障名額」部分,其實婦權會要求的是「性別比例原則」,亦即為了確保政策的決策過程中能有不同性別的聲音,因此,希望政府的所有相關委員會委員比例 中「單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以保障所有性別的意見與經驗都能在政策制訂過程時被考量,以達到性別均勢的目的。
再者,雖然長期以來,婦女團體一直要求政務官應有性別比例原則之適用,以期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能兼顧不同性別的需求。然而,針對政務官部分,行政院婦權會並沒有針對這些職位提出「婦女保障名額」,否則目前內閣閣員的男女性別比例不會是四十二比五的懸殊比例。
雖然性別主流化政策推行已有三、四年,但要解構台灣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真正落實性別主流化的道路還很漫長,我們發現:社會刻板印象仍根深柢固,而女性在法律上的平等也尚未落實到現實生活中,許多人仍然將女性的「生物特性」與「社會責任」混淆,讓不少女性仍活在「失去男人就可能變成窮人」的風險中。因此,我 們需要更多的努力讓社會大眾瞭解,社會刻板印象對於社會的發展及兩性均是不利,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性別平等的社會,讓台灣社會的民眾,不分性別都有平等的機 會發展。
(作者為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
馬政府聲稱與中國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已勢在必行;而民進黨則強烈反對,揚言不惜走上街頭也要阻止。對於這場即將來臨的風暴,很諷刺的是民間反應微弱,原因無他,而是百姓根本不了解朝野在吵些什麼?馬政府沒有向人民解釋清楚什麼是CECA,對台灣利弊如何?權利義務有哪些?人民還不懂,就硬要上馬,是很不負責任的態度。
為了是否該推動與大陸簽訂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從企業、經濟智庫、到各政黨,紛紛發言各陳己見。在此,我們必須從全球性的經濟趨勢發展談起,才能了解企業與政府,為了對推動CECA有如此深的迫切、焦慮感。
當二○○一年,兩岸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原本以為在WTO加權下,我國的對外經貿可在多邊協定下享有相當的利益保障。但近年杜哈談判受阻停滯,反而是區域經濟利益興起,各國彼此簽訂的區域經濟協定已達二、三百件之多;而其中,對我國影響最巨大者,即是明年元月上路的「東協加一」(東協加大陸)或「東協加三」(東協加大陸、日本、韓國)的東亞自由貿易區。
政治人物總是不甘寂寞,呂秀蓮從副總統退下後,明知辛苦還是要募款辦報(sagbr:哇~ 你這樣說,我覺得秀蓮姐好上進!推一個!),前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好不容易稍微遠離「馬英九第一輔選功臣」身分,卻又接下籌辦電視台挑戰(sagbr: 娃~ 你這樣說,我覺得金老師....接下挑戰,這樣不也很上進嗎?)。藍綠政治人物前仆後繼,顯然對媒體影響力始終無法忘懷。
但「政治人」要變成「媒體人」,其實沒那麼容易‧(sagbr:對啦~ 就像媒體人要變成政治人也很不容易,你要寫政治評論也是不簡單吼? 拍拍~~)呂秀蓮辦的媒體,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她有意更上層樓;金溥聰辦的媒體,也很難不讓人覺得是馬英九意志的延伸。想要做到新聞客觀公正,他們顯然必須比別人付出更多努力才行。 (sagbr: 秀蓮姐真不錯,都已經當過陳水扁的副手,辦報紙也不會被說成是陳水扁意志的延伸。金老師是有撰寫過《馬英九傳》還是拿過馬英九獎學金嗎?怎麼可以成為馬英九意志的延伸?那我能不能成為 飯島愛意志的延伸?(這樣會不會不尊敬愛姐...。最後一句underline的...不是廢言嗎?告訴我你覺得現今台灣社會哪個人是做新聞客觀公正的先?不然你後面那句「別人」是在說誰??是你自己紮出來的稻草人吧!)
從這個角度來看,金溥聰只標榜「不入府、不入閣」顯然是不夠的。如果下屆總統大選期間,他又跑去為馬英九助選,則不論他辦的媒體如何宣稱「獨立自主」、「超越藍綠」,恐怕都很難具有說服力。 (sagbr: 下屆大選的時候喔?我論這篇文章的效力(或說說服力)大概明天就沒有了,所以寫這段恐怕有點多餘。另,關於媒體說服力的研究,恐怕也不是你說「恐怕很難」就可以解釋得了的,同樣,SAVE IT)
金溥聰雖是傳播學者出身(sagbr:金老師的新聞學博士學位在這篇報導中只佔了這一句話的份量),但以他濃得化不開的「馬英九分身」外在形象,他辦的媒體若能成功走出超越藍綠新路,那可真是藍綠政治人物都得豎起大拇指佩服的創舉。
(sagbr: 喔...濃得化不開...聽起來好害羞喔...但請原諒我才疏學淺,這段除了酸溜溜的「期許」,我實在看不出這段有什麼意義,期許金老師的表現讓你豎起大拇指嗎?也要看你的拇指份量有多少。)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發表不同意見書,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合議制機構委員對於委員會決議持不同意見,本來就有權寫不同意見書,外界無須擴大解讀,媒體在台灣社會公信力降低,是NCC不樂見的事實,要求媒體負起查證責任並不過分。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委員會針對議案有不同意見,都有權發表不同意見書,衛廣法修正草案將在二月底三月初左右,召開公聽會聆聽產學界與公民團體意見,完成意見彙整後,NCC委員會將就修正案微調定案,由行政院與立法院審議。在此之前,NCC歡迎社會所有不同意見的表達。
陳正倉表示,合議制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書,是他們的職責,對於NCC委員會所支持的廣告分級與違反新聞查證原則處罰規定,這些都是新聞倫理,將新聞倫理立法並無不妥。
陳正倉強調,現在有些廣告商,對於選擇在哪個頻道、哪個時段播出會猶豫不定,有了分級制反而有利於廣告商選擇,有了分級制度,也不用過度擔心廣告呈現,傷害兒童身心問題,「政大教授馮建三,就支持我們的觀點」。
至於新聞事實查證,陳正倉說,NCC委員不是要記者,一定要把真實全面查出來,「我們只怕有些記者連查都不查,就把它報導出來,傷害當事人」,畢竟即時性新聞播出後,沒有回復的可能。
金溥聰是我學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彭芸在記者會中說明她對衛星廣播電視法草案提出的不同意見書,會後有事急著離開時,媒體詢問有關金溥聰有意轉戰電視一事,彭芸掩口小聲說「他是我學弟」,媒體再追問以後是否會嚴審,彭芸則笑說「我沒說喔!」(姚志平攝)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昨日針對衛廣法修正草案提出「不同意見書」。彭芸強調,她同意這次修法所表彰的「新聞問責制度」,但強調台灣媒體從戒嚴白色恐怖走來,主管機關要求媒體自律過程,應該循序漸進,不應在初期就在衛廣法中訂罰責。
「我與其他NCC委員,在衛廣法修正案議題,有九成的見解是一致的。」彭芸表示,她支持這次修法所彰顯的價值,包括「新聞問責」、「兒少新聞節目禁止置入性行銷」,但主張在「新聞倫理委員會」等內部問責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再來檢討是否將處罰手段納入規範。
對於爭議最大的新聞權規範,彭芸表示,新聞報導查證是新聞學的第一堂課,但記者都知道查證上有實際困難,為了趕時效,查證不足是每一新聞台的通病,從上次后豐大橋斷橋消防員落水事件就可以看出。
「外界認為新聞工作為製造業,對新聞工作者而言都是極大的汙辱」彭芸認為,NCC應該等到新聞台問責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再來檢討是否將處罰手段納入規範。
對於衛廣法修正案第卅四條,被報導者與利害關係人新聞回覆權,援引民法「假處分」這項法律救濟途徑,彭芸認為,原衛廣法第卅一條已經給予被報導者「要求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她主張應該採取舊有規定,搭配個案解釋即可,「不用訂得這麼死」。
彭芸表示,問責制度是從歐洲公共電視精神延伸,歐洲國家也同樣禁止新聞與兒少節目的置入性行銷,這次修法有很多是引進國外進步的立法精神,但置入性行銷,在國內媒體已實施多年,過去Discovery頻道與民視浪淘沙節目,也曾接受過新聞局等政府機構贊助,站在鼓勵優質數位內容產業發展,彭芸認為這部分贊助不該禁止。
針對衛廣法第廿一條廣告分類規定,彭芸認為,「分級」制度是上個世紀的舊觀念,由於新聞與非新聞節目界線,已經逐漸模糊,廣告分級將導致廣告製作成本的增加,尤其在不景氣之際,廣告分級恐難保障消費者收視權益。
彭芸認為,廣告被視為文化創意的重要一環,外界實在不宜對廣告創意與呈現給予太多的干涉,以免造成寒蟬效應,NCC不該以「家父母的管制思維」,決定哪一種廣告意識形態,該屬於哪一級。
翻了翻記事本,
2008年March~December,
大概看了52部電影,
包括去電影院看的&借DVD。
當然,大部分是租來的DVD。
簡單臚列如下:
1.竊聽風暴
如果你很愛你的小孩,
請記得,你的孩子不是最好的。
每個人生下來都有一個完美原型,在父母的心裡。
但原型只是原型,
小孩的成長畢竟不像把麵糊到進模型裡,
如果說吃東西有助於紓解壓力,
那麼有時候你會覺得,
承受壓力,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情。
就是當你吃錯東西的時候....
晚上和朋友到東區尋找麻辣火鍋。
冷冷的天,悶悶的心情,一定要吃一下麻辣鍋的阿...
分享剛剛在廣告雜誌上閱讀到一篇2008年4A自由創意獎得獎作品(天下文化)Les Space 拉子空間w-o,LBjn7x_ I
Les Space 拉子空間 CJd!T"FU]
文章引自 :Les Space 拉子空間4]-P2F"y7hk5k B
廣告人賴治怡 Kleiner Fisch's 部落格 http://www.kleinerfisch.com/blog/Les Space 拉子空間 w1M"s1}2ry
2008/05/06 恭喜奧美以中文長文案作品獲得Clio入圍 我害怕閱讀的人
不知何時開始,我害怕閱讀的人。就像我們不知道冬天從哪天開始,只會感覺夜的黑,越來越漫長。
我害怕閱讀的人。一跟他們談話,我就像一個透明的人,蒼白的腦袋無法隱藏。我所擁有的內涵是什麼?不就是人人能脫口而出,遊盪在空氣中最通俗的認知嗎? 像心臟在身體的左邊。春天之後是夏天。美國總統是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
但閱讀的人在知識裡遨遊,能從食譜論及管理學、八卦週刊講到社會趨勢,甚至空中躍下的貓,都能讓他們對建築防震理論侃侃而談。
台北市政府在大陸的「台商壹周」刊登行銷台北的文章中,出現「女生露半球」、「辣妹穿著清涼、言語、行為大膽」等字眼,市議員許淑華、黃向群認為嚴重貶抑女性,造成台北負面形象,要求市府追究責任。
市府觀光傳播局長羊曉東澄清,文章內容是委外製作,目的在行銷台北的觀光,絕對沒有貶抑女性的意思。行銷文章用詞不妥,市府內部審核時也未發現,是疏失,也很遺憾,會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接受市府委託製作雜誌的中視資訊科技公司總經理林南宏表示,部分用詞確實不妥,他們將擇期在該雜誌上刊登道歉啟示。這則報導是由上海的記者撰寫,可能因此產生問題。行銷觀光卻引發爭議,是他始料未及的。
黃向群指出,有民眾反映,大陸出版的「台商壹周」在描述台北市夜生活的「夜店篇」中,指台北夜店中的「女生都露半球、穿短裙、男生眼睛大吃冰淇淋,好HIGH」;「辣妹穿著清涼,言語、行為都很大膽」,明顯貶抑到夜店的女性。
另外,在描述北市KTV文化的「KTV」專文中,寫到「錢櫃外常有警察重點埋伏,定點抓酒駕,很多酒鬼都是在錢櫃外被逮獲」。黃向群批評,這等於向大陸民眾說台北KTV外有很多酒鬼,這是事實嗎?「市府要行銷台北,不是詆毀台北」。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祕書長簡舒培更提到,台北市政府出錯並非首次;九十五年市府的英文網站就出現過「把妹」等不妥文章,現在又在大陸的雜誌出現貶抑女性字眼,對女性相當不堪。
許淑華也表示,行銷台北就應該對外宣傳台北進步與文化,像這樣內容反而是負面行銷。
台北市政府今年編列七百五十萬元海外行銷預算,其中三月十九日至四月十六日連續五周,在大陸的「台商壹周」登載行銷台北的文章,五期共發行八萬分,費用十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