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天,兩位黨主席在螢光幕上公開辯論。輸贏在事後各有說法,但整體而言,辯論自始至終,少見撒狗血的口號,也沒有傷口上撒鹽的人身攻擊。
黨主席以邏輯互詰的同時,更深層看,這場辯論的成就之一,就是語言的精準與克制。「有的事情(即使)為了救國家也不能做—There are things that a man not to do(even)to save a nation.」,這是愛爾蘭詩人葉慈(W. B. Yeats)一再重述的話,原文出自代表理想主義的愛爾蘭政治家歐李瑞(John O'Leary),意思是就算意圖上正當無比,做法上若不適宜,也不能做。
什麼屬於這類不能做的事情,歐李瑞舉的例子是「在公眾前哭泣」(To cry in public)。所謂「在公眾前哭泣」,意思是以誇張的感性的方式贏取眾人的好感。
一旦做了,就是浮士德的選擇:把自己的靈魂出賣給魔鬼。在台灣,一頁民主政治史,除了林義雄等少數的「人格者」,太多的政治人物都曾經在此一試煉中做過魔鬼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