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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英ECFA辯論後一週,終於看到我想看到的投書了:

平路:語言是文明的示範

上星期天,兩位黨主席在螢光幕上公開辯論。輸贏在事後各有說法,但整體而言,辯論自始至終,少見撒狗血的口號,也沒有傷口上撒鹽的人身攻擊。

黨主席以邏輯互詰的同時,更深層看,這場辯論的成就之一,就是語言的精準與克制。「有的事情(即使)為了救國家也不能做—There are things that a man not to do(even)to save a nation.」,這是愛爾蘭詩人葉慈(W. B. Yeats)一再重述的話,原文出自代表理想主義的愛爾蘭政治家歐李瑞(John O'Leary),意思是就算意圖上正當無比,做法上若不適宜,也不能做。
什麼屬於這類不能做的事情,歐李瑞舉的例子是「在公眾前哭泣」(To cry in public)。所謂「在公眾前哭泣」,意思是以誇張的感性的方式贏取眾人的好感。

一旦做了,就是浮士德的選擇:把自己的靈魂出賣給魔鬼。在台灣,一頁民主政治史,除了林義雄等少數的「人格者」,太多的政治人物都曾經在此一試煉中做過魔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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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銅鑼灣站附近。橋底辣蟹。
香港灣仔駱克道401-403號地下B舖(銅鑼灣地鐵C出口)

從銅鑼灣地鐵C出口走上駱克道,還要走上約5~10分鐘,
有一點距離,但沿著駱克道一直走就對了,
等一下吃到的螃蟹不會讓你失望的。

今年一月底去的,兩人點了一隻蟹,兩隻瀨尿蝦。
到結帳前都還不知道價錢,
期待蝦蟹美食之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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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一通民眾投訴電話,甚有意義,記之。

民:請問一下喔,那個圖書、期刊出版品有色情內容,是不是你們管的?
我:ㄟ~~~不是耶,這方面不是我們的業務喔。

民:怎麼可能!色情內容你們沒辦法管!(提高音量,甚為驚訝)
我:請稍等一下喔,我確認一下。

(轉頭跟同事討論一下。
記得是出版法廢了以後,沒有事前管制出版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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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0, 2009

文創法有助文創業?
教育文化組政策委員 漢寶德
關鍵字: 文創法 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是政府推動進一步經濟發展的重點,大家都認為,文創產業在過去幾年,雷聲大、雨點小,政府花了不少錢,費了不少唾沫,沒有多少成果,問題似乎是因為少了一部發展法。我並不同意這個看法,我認為政府的政策方向與執政的能力才是關鍵。但我也同意如有一部有力的發展法,或許是一大助力。

  可是文創法的草案自前政府時代,已由經濟部提出了,只是其內容問題甚多,文化界多所批評,均沒有積極的修改,所以才擱到現在,沒有進展。日前中國時報報導,該法已轉由文建會負責提出。新版本與舊版本沒有多少差別,最大的改變是為文創產業的消費准予免稅,每年可報展演門票費一萬二千元。這個消息又引起文化界不同的反應,不用說財政部的反對了。

  坦白說,我把文創法的草案看了幾遍,覺得對文創業的發展並無太大幫助。我認為文建會從經濟部接過來這個任務,是一大契機,應該從零開始,重新思考立法的精神與架構,只是把原有條文略加增刪是不夠的。

  經濟部的草案在基本上是把文化創意產業當成一般產業一樣的予以支助,無非是在土地與資金的取得上,給予一定的優惠與利便。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但文創產業不是一般產業,只提供有利的物質條件是不夠的。經濟部並不了解文化事業的生態,對他們面臨的困難一無所知,要幫忙也不知如何幫起。文建會雖然對產業並不熟悉,但自文化的一端著手,參考經濟部的意見,擬訂一部有用的發展法,應該是比較容易的。

  文創事業的內容是很複雜的,其類別很多,性質差異甚大,要幫忙也要分門別類。原草案列了十三項,失之太多,又沒有分類,與後面的條文沒有相對的關係,有些甚至無關痛癢。所以文創產業的發展法,首先應自分類開始。文建會所提的消費抵稅獎勵,只是對傳統的藝術產業有關,電影與出版業則是正統的文化產業,沒有佔到好處,當然提出抗議了。其實以設計為主軸的創意產業部分更只能涼在一邊看熱鬧了。(sagbr: 這幾行我有點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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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
動新聞要怎麼管?
/洪貞玲 (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12-03 13:07:00 (70 人氣)

蘋果日報在網路上推出動新聞,引發各界高度關切。台北市政府祭出行政處分,對違法內容施以罰鍰,有其法律依據,但以行政權要求禁訂蘋果日報,已經違反比例原則,自不待言。接下來,通訊傳播主管機關NCC如何回應動新聞以及壹電視設台,將是台灣對傳媒內容管制的關鍵指標。



動新聞牽動了哪些問題?該怎麼管?簡言之:非關動畫,非關平台;關乎內容、關乎人權。

蘋果集團的壹電視申請新聞頻道,強調以動畫呈現新聞。主管機關認為動畫用來介紹科學新知,值得鼓勵;但是用在社會新聞,遭人鄙夷。顯然,問題並非出在新聞不能使用動畫。蘋果日報主張,動新聞只放在網路,並非未來壹電視的試播,但是既然網路內容都受到處罰,未來涉及更高度管制的廣電媒體,勢難赦免。因此,爭議也不在於平台的差別,而是內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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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想說「真的很不要臉」。

壹傳媒一再而再的拿血腥暴力的社會議題做文章,

為自己的各種新產品、新媒體做宣傳。

說得好聽是「負面行銷」,

說穿了就是為了賺錢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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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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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開放與溝通是政府施政的不二法門

  • 2009-11-18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因為重罰「文茜夢想驛站」等多個電視節目,引發相關當事人反彈,暴露出「置入性行銷」缺乏明確法律定義的問題;以及針對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引發政府間接持股是否觸犯「黨政軍條款」的爭議,日前表示將檢討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律,並將先期就有關議題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交由NCC討論確認是否及如何修改具爭議性的法條規定。我們對於本屆NCC自就任以來,於執法認事上幾經風波後,終於不再閉門造車,堅持定見,而願意以開放、務實的心態尋求爭議事項合理合法的解決,要表示肯定,也期待經由務實的修法,能讓我國廣電資訊產業的發展,能夠走上坦途,展現台灣在廣電文創產業被壓抑、漠視的發展潛能。

     根據NCC的初步構想,針對廣電節目包含置入性行銷的內涵,將從不分青紅皂白的全面開罰,務實調整為除了新聞報導和兒童節目仍將堅持不得有置入性行銷外,其他如深入的專題報導、一般性談話節目,則將開放准許進行置入性行銷,但仍必須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宜刻意渲染或誇大,更不得直接鼓勵購買物品、服務,並且在節目播送前、後,仍必須明顯揭露置入者的訊息。而配合此一修法開放,NCC也預計在年底前公布10項認定標準,方便相關業者及新聞從業人員依循。

     衡平以觀,NCC局部開放廣電節目可以進行置入性行銷,的確是較為務實的做法。不過根據過往的經驗,置入性行銷的存在,本來就一直處於灰色地帶,即便NCC真的公布10項認定標準,但是否真的就能保證毫無漏網,又是否真能在個案認定時做到一錘定音,產生息紛止爭的效果,恐怕還存有不小的懸念。但無論如何,NCC能夠總結經驗,並查考各國對置入性行銷轉採開放的潮流趨勢而有所回應,總是值得肯定,而只能寄望這些認定標準不會因為過於苛細反而成為新的亂源

     其次值得一談的,則是有關檢討適度放寬「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議題。必須指出的是現行的廣電三法,在過去的特殊時空背景下,曾於92年經過修法,確認黨政軍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投資或經營廣電媒體,其後94年立法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同樣也把黨政軍退出媒體寫入開宗明義的第一條條文內。6年來,這個條款被明確而嚴格的執行著,也意謂黨政軍經營媒體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去不復返的歷史。然而這個條款在今天看來,卻似乎有點矯枉過正。其中的關鍵在於,有可能參與廣電媒體的經營者,其本身也是公開上市的公司,從而其股權結構中可能包含了具政府官方性質的四大基金在內,如果依現行法律黨政軍不只不能直接投資廣電媒體,甚至連間接也不行,則勢必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困擾。目前仍未被認可的台灣大哥大購併凱擘案,即因台灣大的背後金主富邦金控,台北市政府持有部份股權,因此儘管台北市政府並無經營廣電媒體的主觀意願,甚至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因為持有富邦金股票,而就認定是間接投資,從而也就觸犯「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而無法被認可。

     這個案例,凸顯了「黨政軍條款」規範的不切實際,從而NCC擬議修法,放寬為可直接持有5%以下,或允許間接持股10%以下。我們認為最後不論採那一案,重點應是規範黨政軍不得有掌控、影響媒體內容的情事,而不是盯住資金來源作文章。特別是在今天全球化的態勢下,要認定資金的來源是黨政軍,甚或外資、中資,其實是有一定的困難度,過度限制也將影響資金的引進與干擾市場機制的運作,因此NCC真要注意的,其實不應是前端的資金來源,而是後端具體的播出內容是否妨害國民權利、國家利益。否則只在直接或間接投資上權衡,不免將有見樹不見林之譏。

     不論如何,NCC願意面對時空環境不同,正視媒體環境的改變,檢討修改不合時宜或不易執行的法規,總是一種進步的表徵。而修法過程如能舉辦公聽會,廣聽各方意見,而不是閉門造車黑箱作業,更為各方所期待,也才免得陷入國安單位與美國從事牛肉進口談判被指責為黑箱作業的同樣困境,而美國商會也將不至於以NCC拒絕與業者溝通為由,在年度白皮書中繼續大作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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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2009/11/04 】前經建會主委、台大經濟系教授陳添枝今天表示,簽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雖不是台灣最好的選擇,但當其他路都走不通的時候,簽ECFA成了台灣唯一的機會。他直言,回到學界才敢說:「反對的聲音都是政治,站在經濟層面上,簽訂ECFA已是台灣不得不的選擇。」

台灣大學今天召開「ECFA對兩岸經貿交流及台灣經貿發展的影響」公共論壇,針對即將展開談判的ECFA,邀請陳添枝和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建甫、台大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盧信昌針對兩岸經貿衝擊進行討論。

陳添枝表示,卸下政府官員職務後,講ECFA有點尷尬,批評跟讚揚都不適宜,只能從學術角度上來評論。他分析,拓展國際貿易「多邊」是最好方式,但以目前台灣的國際處境,這方法顯然行不通,跟大陸簽訂雙邊貿易協議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陳添枝強調,從經濟角度分析,目前台灣仍具有優勢,現在不簽ECFA,隨著時間流失,對大陸的傾斜會越來越嚴重。他很擔憂台灣再不改變目前困境,可能成為香港第二,製造業幾乎無法生存,只剩下服務業,屆時大陸可用「施捨」的角度來逼迫台灣開放。

陳添枝表示,台灣四百年來的生存邏輯都是開放,如今面對如此嚴峻的情勢,簽訂ECFA已經別無選擇;但他始終認為,既然無法直接打開世界的貿易大門,先打開通往北京的大門,自然有機會讓世界看到台灣,例如現在從美國直通北京,如果簽訂ECFA後,可先到台灣再至北京。他推估,明年初應該能先簽訂ECFA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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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希均:饅頭、街頭、人頭 台灣需要理性抬頭
高希均
如果今天把社會上與媒體上「無所不罵」的「台灣現象」輸出,那會是削弱競爭對手的秘密武器。

落實優質民主 代價何其沉重

半世紀以來,台灣走過的路:有民間的活力、有經濟的成長、有教育的普及、有開放的起伏、有民主的艱辛、有省籍的挑撥、有統獨的對立、有政治的貪腐、有戰爭的威脅,這種複雜的拼圖正提供了在尋求進步的開發中國家一面鏡子。

用坊間的話來說,政府是先求人民有更多饅頭(生活改善),安定社會;一旦有了饅頭,就有人走向街頭(群眾力量),爭取人權;最後各方認清只有數人頭(投票選舉),來決定民主進程。這個過程從最好的角度看,就是提升經濟、保護人權、推動民主的「寧靜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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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務人員的「永業制度」(即鐵飯碗的由來)
在陳敦源教授的演講中,
我才第一次正式的意識到這個制度的真諦,就是
:「要讓你搞清楚你服務的對象是誰」

一般考試進去的公務人員為「事務官」;
任命進用的是為「政務官」(一般所謂的大官),
事務官有永業制度的保障,政務官沒有。
事務官是做事情的;
政務官是指揮是事務官做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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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台灣消費者,也身為一個做過裕隆飛羚101的廣告人,看到台灣自有汽車品牌Luxgen納智捷的誕生,又看到裕隆集團董事長嚴凱泰在廣告上的慷慨陳詞,自應給予Luxgen納智捷喝采與支持。
 

(文/唐崇達) 納智捷Luxgen7 MPV廣告以「『機器人夢』的提前實現」,來意喻Luxgen7 MPV是一部智慧躍進,與重視智慧科技的駕乘者合而為一的智慧車,意念是很生動!只是影片的演出,許多幾乎都是原汁原味,複製自克里斯‧康寧漢Chris Cunningham著名的作品「All is full of love」的片段,對照嚴總意氣風發所揭示的「台灣要Lead還是永遠Follow?」問句,Luxgen廣告卻拾人牙慧的去Follow別人的智慧財產,不只是一大諷刺,對一個以「智慧」自詡的品牌來說,也自陷「襲人故智」之譏。

 
欲欣賞Luxgen7 MPV上市電視廣告(機器人篇),請點選http://www.youtube.com/watch?v=9sUBzaoVZ58&feature=related



圖文說明:這個畫面跟上個畫面,可不是同一支片子,而是1999年克里斯‧康寧漢Chris Cunningham為冰島精靈Bjork碧玉所執導的著名MV「All is full of love」,Luxgen納智捷機器人篇的廣告創意意念是否源自於此,大家自可去做判斷。

  相隔二十二年,曾經參與過裕隆飛羚101廣告的我,看到裕隆集團董事長嚴凱泰,手創國產車自製品牌Luxgen納智捷,並打造不假外人之手的休旅新車Luxgen7 MPV,彷彿又讓我看到嚴董事長的母親–人稱「鐵娘子」的吳舜文女士,當年「為中華民國裝上自己輪子」的豪情壯志。

  「世界上第一部智慧科技車」的定位式Slogan,在我來看,一語道盡的,其實是嚴董臥薪嘗膽,一償母願,脫離代工,走出台灣,行銷世界的雄心壯「智」。

  這也可從嚴凱泰親自披掛上陣,在力薦Luxgen7 MPV的廣告片中,連續加重語氣說了兩句「第一部!」「第一部!」,更可看出他很想將自創的Luxgen納智捷品牌及自製的Luxgen7 MPV,變成台灣車界中,第一枚閃耀於世的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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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準備離職了,
我在網路上張貼了職缺公告,
好來接替我的位置。

這是一個補救失業的高科技人才引進高中職方案,
條件是科技或相關工作經驗的碩士,
並失業達一個月以上,
約聘到明年五月底(改了,延長到七月底),月薪28K。

學校環境單純,工作內容清楚明瞭不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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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以台灣的交通混亂程度,相信沒有幾個駕駛人敢說這輩子沒發生過幾件大撞小碰的車禍。然而弔詭的是,這種可能發生在每個人身上的事情,真正發生時,確鮮有人能做完全正確的處理。有鑑於此,筆者特別擷取多年來承辦車禍案件之心得,綜合整理出幾項發生車禍後可以視情況採取的步驟,提供讀者,以免權益受損。

陳傳中律師 20090423

 

、別離開現場

車禍發生之後,不管你是撞到大車小車還是老人小孩,首要注意的黃金法則就是絕對不要離開現場。 因為在情況沒有搞清之前,沒人知道這場車禍是不是有人受傷。而 當有人受傷肇事者又擅離現場時,除了肇事者應負原來(業務)過失傷害(或致死)的責任之外,還得負所謂的肇事遺棄罪責 ,這可是絕對划不來的事。根據刑法的規定,就算是最重的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也只能判到兩年有期徒刑,過失情節不嚴重的話,還可能易科罰金。而肇事遺棄的話,則可以判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的意思就是,除非肇事者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否則牢就坐定了,可沒有易科罰金這一說。所以,孰輕孰重,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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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德國牧師尼默勒(Martin Niemoller)的一句著名懺悔話:「在德國, 他們先來對付共產黨人,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然後他們對付猶太人,我也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 猶太人。然後他們來對付貿易工會,我又沒有出聲, 因為我不是工會份子。然後他們對付天主教徒,我還是沒有出聲, 因為我是新教徒。最後他們來對付我,到那 時,已經沒有人敢出聲了。」 他最後因反對希特勒的納粹主義政策而被關進集中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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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不錯的新聞報導,
來自「
台灣醒報」─ 我始終覺得很不錯的媒體。
(想要捐錢過去,都下載列印了捐款單,卻一直沒去郵局劃撥...
如果哪天可以直接線上捐款就更好了~~)


【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特稿】八八水災至今已經一個月了,災後重建正如火如荼進行。不過在風災過後,社會大眾及受災戶本身都有一種特殊的心理:「不能太快樂,也不能吃喝遊玩。」但是悲傷並不是對死難者最佳的紀念方式,災害已過、逝者已矣,活下來的人,對死難者最好的紀念方式,就是活得比以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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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很想推薦她當傑出校友。

                                      
九月墮胎潮──開放的性教育觀點

 

經過政客和醫生的聯手炒作,「九月墮胎潮」成為最新的危機訊號,提供父母師長更強的動機來關注青少女在寒暑假的活動和日常的人際關係。可是,墮胎不是新事,青少女的性活動也不是新事,除了傳統的憂心和責罵外,我們還可以用什麼樣的積極觀點來看待墮胎呢?

 

開放的性教育以平實的觀點來看待性,把性視為在個人生活和人類社會文化中已經有所累積的沈澱,也認識到性因此滿載了個人生命中的特殊歷程,並充斥著社會文化的禁忌、權力、情緒、慾望。因此開放的性教育選擇從個別主體本身的矛盾感覺、需求、衝動出發,在肯定自我、深化情慾的教育過程中,改造鬆動性的權力佈局。

 
這樣的一個教育理念會如何來看待媒體炒作的青少女墮胎問題呢?

 

墮胎──女人的生命歷程

 

無數女人曾經在她們的生命中默默的經歷墮胎,也在周遭女人群體中得到善意的支援,因而安然自在的渡過這個經驗。可是當我們把少女的墮胎特殊化、問題化、病態化,因而孤立墮胎的少女時,這不但於事無補,而且對這個聳動話題的各種憂心說法或道德譴責,絕不只是影響青少女而已,恐怕到頭來還要在另外無數成年女人的生命中塗上陰影。

 

小時候在鄰里街坊媽媽們的閒談中,偶爾會聽到她們說要把孩子「拿掉」一個有意輕鬆的字眼。在那個克難艱苦的年代,減少孩子的數目、或者控制孩子在哪年出世,都是重要的家庭資源節流措施。但是那也是個沒有避孕習慣,而避孕用品也不普遍的年代,因此,一旦有了不希望有的身孕,「拿掉」甚至是個被大家鼓勵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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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 眼淚..... 嚴長壽

 

 九二一大地震過後,我到災區去做了幾次演講, 除了談到如何重新包裝南投,振興當地的觀光產業外。最重要的是, 我覺得發生這樣的災難,人們最需要的是關懷, 所以我想去跟災民們站在一起,鼓舞他們。

   
演講之後,有一位災區母親寫信給我, 她說因為聽了我的演講,所以想看我的書,她去書店找到了, 但站在那裡卻猶豫了。一隻手捧著書看,一隻手在口袋中掙扎著, 那裡是一家人的生活費,買書是多麼奢侈的浪費。 一次一次她走進書店,站著閱讀,然後離開, 最後才靠著每日省下的一點點菜錢,終於買了書。(很久以後, 新聞報導某家百貨公司門前, 有一群為了搶買名牌包包的民眾竟然打架、踐踏,甚至送醫。

    
我突然想起在台灣地理中心曾經有一位母親, 面對著殘破家園,她在生活糧食與精神糧食之間,躊躇又徘徊的身影 ……
    
她寫給我的信,字跡清秀,工工整整,足足有六七頁長, 說著她自己的故事。她說她先生是農專畢業的, 她自己則是高中畢業,還有一雙兒女,一起經營家裡留下來的茶園, 生活恬淡平實,不忮不求,她以為,生命應該會這樣好好的走下去。


    沒想到夜裡的一場天搖地動,震碎了一切。 她的房子全垮了,茶園灌溉用的水塔也倒了, 更不堪的是整片茶園橫切裂開來一個地縫,一切都完了。 什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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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們跟總統出訪不是因為你們很厲害,
是因為厲害的記者不多了,
所以輪得到你們。

只會報些馬英九被口水嗆到,
周美青敲鐵琴這種花邊當頭條的新聞,
然後自己大喇喇的入鏡,報導些有的沒的新聞,
我就納悶你們是把自己當明星是嗎?

看來你們還是沒有從上一次的訪問失敗中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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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新傳播科技之賜,
讓人在土城看守所的阿扁寫的信,
可以順利e到人在飛機上的馬總統手上。

馬總統的回答太高招了,
他說,同樣身為父親,他可以體會陳前總統的心情。
(但馬可能在心中os: 不過我不敢說我女兒會去死這種話,
                             因為我老婆可能會叫我先去死~~~)


但相信當過總統的陳前總統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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