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兩三個星期才回台中一次,
見到包包就是又親又拍的,
回台北後就是整理照片和影片,
比較沒時間寫文章了。
而且隨著小包的活動力遽增,
現在很難拍到什麼靜態的佳作照片,
都要用錄影模式了~
處理影片又更是花時間,
「把板橋摸熟了嗎?」珮君昨天這樣問著我。
「還沒耶,呵呵,繼續開發、繼續開發。」
上次見面是去年九月,
她要回英國念書的前一個晚上。
一年多沒見,
我換了工作,
換了住處,
她又到了新的環境來看我,
讓我一一為她介紹我現在的生活。
蘋果日報在網路上推出動新聞,引發各界高度關切。台北市政府祭出行政處分,對違法內容施以罰鍰,有其法律依據,但以行政權要求禁訂蘋果日報,已經違反比例原則,自不待言。接下來,通訊傳播主管機關NCC如何回應動新聞以及壹電視設台,將是台灣對傳媒內容管制的關鍵指標。
動新聞牽動了哪些問題?該怎麼管?簡言之:非關動畫,非關平台;關乎內容、關乎人權。
蘋果集團的壹電視申請新聞頻道,強調以動畫呈現新聞。主管機關認為動畫用來介紹科學新知,值得鼓勵;但是用在社會新聞,遭人鄙夷。顯然,問題並非出在新聞不能使用動畫。蘋果日報主張,動新聞只放在網路,並非未來壹電視的試播,但是既然網路內容都受到處罰,未來涉及更高度管制的廣電媒體,勢難赦免。因此,爭議也不在於平台的差別,而是內容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