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
蓬山此去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
「幽幽淒楚,真切感人的詩句,令讀之餘味不盡。
筆者想問讀者,可答得出這首詩的題目?
答案是:無題。
---陳長文」
沒有題目,也許是最好的題目
對於「中正紀念堂與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名稱爭議問題,總統府日前表示,預定七月前將掛回中正紀念堂牌匾。對此,筆者不禁憂心,一年多前所引發的衝突,以及隱隱然的社會不安,會不會再度重演?
從法律言,政府的作法並無不是,而這也是新政府與前政府最大的差別,或者說是新政府值得信任期待之處:守法。然而,新政府應該再深一步細細思考的是,中正紀念堂牌匾的掛回與不掛回,真的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嗎?
首先,「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是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前民進黨政府以「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此一行政命令,將法定的「中正紀念堂」名稱改動,可說是作了破壞法治的最壞示範。須知,中正紀念堂在「法律」上的名字,不是不能改動,只是必須透過立法程序為之,這是最基本的法律ABC。
然而,我們固然不贊成民進黨粗暴非法的手法。但民進黨犯了錯,是不是代表新政府把「中正紀念堂」的牌匾掛回就是「正確的」?這卻未必。
從法律言,該處所的「法律文件」上名稱是中正紀念堂,新政府予以恢復,是盡捍衛法治的責任。但法律上說該處所的名字是中正紀念堂,卻不代表該處所就「必須」掛上「中正紀念堂」五個字。事實上,在「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的九個條文中,並沒有任何一條明文表示,必須掛上「中正紀念堂」這塊牌匾。換言之,恢復名字是法律責任,但掛不掛牌匾,卻是政府的裁量。而這時,掛牌問題就不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政府要衡量的是掛牌對社會的衝擊、對特定民眾的情緒感受。
要知道,從感念蔣介石先生事蹟者的角度言,若無他所率領的國民黨軍保衛戍守,台灣大概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治理的領土,單此一項,蔣介石對民主台灣的保衛即有卓不可滅的功勳。但我們也應該明白,如果從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家屬角度言,蔣介石主政時期的威權統治,正是家族悲劇的源頭。換言之,我們可以找出一千個「理性理由」去辯論蔣介石對台灣有功或有過?在二二八事件中蔣介石有責或無責?但我們恐怕找不到一個「感性理由」去說服、去平復二二八或白色恐怖對一些人民的傷害以及因此而產生情感上對蔣介石的反對。
而這樣的「感性面」,正是執政者所應該慎重面對的。將不合法的「台灣民主紀念館」的牌匾卸下無妨,但掛回「中正紀念堂」牌匾,這將是一個具體的、高度可見的,也因此高度刺激的舉動,將刺痛一些人心中的傷痕,筆者認為或可避免。
或有人會問,那對敬愛蔣介石事蹟的民眾,這樣的「牽就」,豈不是另一種不公平?事實上,不掛上「中正紀念堂」的牌匾,真的會妨礙愛蔣者對蔣介石的憑弔嗎?巨大的蔣介石銅像依然矗立,蔣介石的相關文物也依然展示,即便沒了牌匾,心中認為那是中正紀念堂,那就是中正紀念堂。
不管你愛蔣還是反蔣,或者就只是一個單純的遊客,來到這個沒有牌匾的中正紀念堂,都將可以用自己的想像去詮釋,這個場域紀念的是什麼?何不讓這個場域「留白」,直到有一天出現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名字出現時,再去決定要掛什麼牌匾?倘若一直形成不了共識,就讓這個場域繼續留白,不也是一種更真實的紀念方式?
筆者想以唐朝詩人李商隱寫的的詩作為結論。
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
蓬山此去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
幽幽淒楚、真切感人的詩句,令讀之餘味不盡。筆者想問讀者,可答得出這首詩的題目?答案是:無題。正因為此詩無題,所以,每一個讀詩的人都可以自己想像詩的題目。
同樣的,沒有題目,也許是中正紀念堂最好的題目。
(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