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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arolin101

瑪莎的美國夢
2005-03-07 16:21:47

美國的當代「生活大師」瑪莎史都華(Martha Stewart)出獄了,打開電視,Lifetime 放的是她的傳記電影,CNN播的是她的專訪,MSNBC更為她製作專輯。一時之間,我在LA的第一日意外變成了瑪莎史都華日。

瑪莎出生於一個眾多弟妹的家庭,母親終日操作家務,父親是職場的失意人,雖善於烹調、園藝,但個性急躁、言語苛刻、對金錢無安全感,對一家人都要求嚴格。瑪莎從小就得幫忙家務,利用課餘做蛋糕賺錢,到了高中,更兼任業餘model自立更生,大學時她本有機會到巴黎時尚圈發展,但因認識了在耶魯法學院讀書,出身富裕的艾迪使都華(Andy Stewart),兩人結婚生子。原本生活在都市中,但因瑪莎操作股票失利,兩人被迫搬離紐約,落腳於康乃迪克州的火雞山 (turkey hill)。

瑪莎不甘於成為平凡的家庭主婦,她從到車站賣自製的糕餅開始,一邊替鄰居辦外匯餐飲,一邊著手布置自己的莊園。她的菜餚頗獲佳評,居家布置風格大受歡迎,在1980年初,瑪莎的丈夫主導將瑪莎的烹調與布置出版成書,從如何主辦宴會,美化庭園,編織縫紉,到婚禮入門,本本大賣。之後瑪莎更有了自己的雜誌「生活」(Living),瑪莎每月在雜誌裡,教導她的讀者們建築一個美麗的家庭城堡。

美國大型百貨超市K-Mart與她合作,瑪莎成了K-Mart的活招牌,食衣住行的產品,冠上了瑪莎大名就有了品質的保證。CBS電視台也與她合作,瑪莎以生活大師的形象,開設帶狀節目,每日與觀眾見面。瑪莎的財富不斷累積,但是她還希望更上層樓,她買下雜誌的股份,成立自己的上市公司,成為當代美國女性的傳奇。但瑪莎對金錢的追逐並沒有停止,持續買賣股票希望在股市中獲利。兩年前,她涉入違法股票交易,以瑪莎招牌為命脈的公司,股價直線下跌。經過一連串的審判程序,瑪莎被判決有罪。為了挽救公司的聲譽和狂跌的股價,瑪莎選擇了放棄上訴,入獄服刑。三月七日,瑪莎即將返回工作崗位,所有的人都在看,這一回,瑪莎要怎樣把摔碎的大師形象給綴補回來?

瑪莎的工作能力無人質疑,但是她的親人友人與同事,無一不對她暴躁的脾氣,嚴厲的高標準,以及從不停止成功和致富的動力感到壓力。她的婚姻在她事業頂峰時劃下句點,她和女兒的關係也不夠親密(在瑪莎入獄服刑時,她提到她會想念她飼養的動物,而非她的女兒),瑪莎在不斷追求父親所要求的高標準時,自己也掉入成功的陷阱中。她的丈夫說她:從來沒有享受家庭生活,永遠在想下一秒所要做的事情。

我雖然是法律人,但是股市交易和證交法不是我的擅長,加之被電視台一連砲轟了幾晚,實在不想再來談瑪莎的內線交易案。我想談的是:美國夢與瑪莎的成功和失敗。

瑪莎的成功,是有美國文化做基礎的。把瑪莎搬到台灣來,不太可能會有她在美國的影響力。

典型的美國生活,是中產階級的生活:布置典雅舒適的美式別墅,賞心悅目的庭園,穿著優雅的男女主人邀請客人到家裡來餐會、晚宴。幹練的女主人指揮若定,賓主盡歡。多少美國家庭一生努力就是為了贏造這樣一個夢想的私人城堡。

美國其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樣女權進步的國家(或者應該說,正因為美國女性在性別的分工中被固定的更嚴重,美國的性別研究才會如此蓬勃發展),女性被期待成為賢內助,或以賢內助自詡的比例,遠比我所想像的要高。

瑪莎不具威脅性的美麗,能做好廚房、庭園、居家的主婦形象深植人心,她廣大的粉絲群,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婦女,而且是家庭主婦,瑪莎自己都說:I am a typical American woman. 而什麼叫做typical American woman呢?依照瑪莎的雜誌所言,是要能夠在宴客時,連餐巾的擺放都要別出心裁,令賓客讚嘆的;是要能把家裡內外打理的舒適整齊,但又充滿創意的;是要左手烘焙藍梅鬆糕,右手蒔花種草的;是要在感恩節烤得出香味四溢的火雞,在復活節做得出五色繽紛的彩蛋的。

因此,瑪莎深化了性別分工的印象,但卻也使得性別分工下婦女們對自己的生活有了新的定義:這不是一件剝削勞動力的工作,也不是一件沒有成就感的工作,而是一種藝術,一種創意,一種品味。主婦,同時也是藝術家。

我個人雖不認同這種過度美化家務勞動的結論,但是在這個部分,我只能說,瑪莎算是對辛苦的主婦回饋以某程度的培力(empowerment),使主婦有生活的期待和典範,也對自我產生價值的肯認,這也是我認為瑪莎能在美國獲得廣大粉絲群、一路長紅的原因。

然而,瑪莎的失敗卻也是追求美國夢下的產物。美國是一個講求優勝劣敗的資本主義世界,特別崇拜從無到有的白手起家人物,瑪莎在不斷的競爭中,越來越迷失自己,每一分錢都想賺,成功永遠嫌不夠,終至觸犯法網而入獄。諷刺的是:瑪莎為了避免的損失而違法交易,但她後來東窗事發後公司的財務虧損,卻是原來所欲避免虧損的數十倍,還賠進了自己的聲譽以及自由,實在是得不償失。

但是另一方面,美國又是一個講究誠實認錯的社會,做錯了,能勇敢認錯承擔責任,社會還是願意給你機會,瑪莎也選擇了這樣的方式來面對生命的難關。由這幾日電視台連連播出的專訪和評論看來,瑪莎走的這一步「認賠殺出、從新開始」棋,還是正確的。

一個瑪莎事件,其實從頭到尾,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樓塌了、眼看他又要再起,全是美國文化的產物。

瑪莎到台灣會如何呢?

一、瑪莎這種家居生活雜誌可能不會紅,因為台灣的許多公共空間取代了居家環境,餐廳取代廚房。台灣雙薪家庭多,勞力便宜,要園丁有園丁,要美食任君選擇,過年過節還有五星級的外賣,瑪莎的主婦專才在台灣大概無用武之地。
二、瑪莎即便紅了,在台灣的環境,大概也不會還要一直想賺每一分錢,台灣雖然也是資本社會,但是絕沒美國競爭。
三、即使為了賺錢而去內線交易或股市詐欺,要被起訴和定罪也很難。
四、即使被定罪,也絕對不能承認自己有錯,絕對要說是司法不公,因為不認錯在政客的帶領下,已經成為普遍行為模式。

我們不會有瑪莎,有,也不會多,那少數瑪莎,如果真認了錯,也難有東山再起的機會。

這樣是好?還是不好?我也還在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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